近日,汶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在全县开展了亚硝酸盐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建筑工地和农村聚餐及集体配餐单位,该所在检查中要求餐饮单位、集体食堂或家庭厨房等烹调场所严禁摆放与食盐、白糖、淀粉等易混淆的亚硝酸盐。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车辆12台次,发放亚硝酸盐中毒知识宣传单10000余份,对全县487家餐饮单位和31家集体食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同时该所还加强了农村宴席的食品安全业务指导,实行备案制并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附:近一时期,部分省市接连发生因误食误用亚硝酸盐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亚硝酸盐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或颗粒状粉,由于外观与食盐、白糖相似,又可用食品做发色剂和防腐剂,容易造成误食误用引起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