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北京奥运会结束,建立全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一)5月30日前,各乡镇及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经贸、畜牧、水利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08〕39号)要求,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方案此前已报送的不再报送)
(二)建立定期报送制度。5、6月份实行每月报送制度。每月2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落实情况;7、8月份至奥运会结束,实行每半月报送制度。每月10日和25日,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落实情况。遇有重要事项请随时报送。国家、省、市如另有要求的,则按要求执行。
(三)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请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提供有关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信息、经验和做法,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予以采纳和发布,以达到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目的。
二、报送内容
(一)贯彻落实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二)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的情况;
(三)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落实本乡镇基地、企业监管制度和措施的情况;
(四)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五)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其它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其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及动态,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指派一名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职务、单位及联系方式,于6月1日前传真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吴晓燕 电话(传真):3100746 电子邮箱:38296577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