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全县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08〕16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优化我县旅游环境,确保北京奥运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力打造“中国佛都”品牌形象。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固定餐饮店、食品经营店、流动饮食摊点为重点,检查餐饮和食品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及台帐记录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办理以及餐饮消毒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由县质监部门负责,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获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儿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等为重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从重处罚。
(二)食品流通环节。由县工商部门负责,以小麦粉、植物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儿童食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特别是旅游景区周边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食品商店为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检查。严格检查食品进货、贮存、销售环节食品质量,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可疑食品的检测,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严查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食品消费环节。由县卫生部门负责,以餐饮业、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车站周边餐饮单位、流动饮食摊点、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对无卫生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检查原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安全,原料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严查环境卫生。
(四)旅游环节。有县旅游局负责,要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全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五)综合监管。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要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检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食品安全综和监管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08年7月22日)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相关单位会议,对全县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专项整治阶段(2008年7月23日—7月30日)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制定出本部门的专项检查方案。方案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整治内容,确定整治的重点问题、检查的重点单位。
(三)总结汇报阶段(2008年7月30日-8月1日)各责任部门将本单位专项检查的情况总结,于8月1日前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隐患问题。
(二)明确责任,强化追究。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各自的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要将工作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整治重点,主动出击,从严整治,切实净化旅游景点及其周边的餐饮环境,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县人民群众和外来游客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业户的安全保障意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奥运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督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对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县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的检查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六、组织领导
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臣兴
副组长:刘群、林存东
成 员:郭会、王建、胡大勇、韦雪
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卫生、工商、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