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8年度高、中考将至,为加强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高、中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突出重点,明确监管责任,确保考试期间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
二、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行为。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考生进驻的宾馆、饭店和考点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巡查力度。同时,要针对考生的消费特点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季节性食品、各类饮品,严查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沟通信息。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栏、散发宣传资料、咨询服务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增强广大考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正确指导考生及其家长进行科学的膳食营养,保证考生高考期间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以充沛的精力顺利完成高考。
五、加强值班,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各部门要密切监测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并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考试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通信畅通。如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时,要依据有关规定,迅速反应,果断处理,在最快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予以控制,并在第一时间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高、中考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与6月25日前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310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