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项目)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的审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流程(项目)编号: J30107
主办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项目类型: 即办件
审批和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审报条件: 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窗口受理后,在审查资料合格的基础上当时办结,并将有关证件返给申请企业。
申报材料目录: 变更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请(2)省局委托企业所在地市(州)局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完整性的意见(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企业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4)原法人出具委托书(附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新任法人工作简历(6)拟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7)企业所申报资料的自我保证声明.(8)电子信息申请(3.5寸软盘)
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请(2)省局委托企业所在地市(州)局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完整性的意见(3)企业质量负责人职称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企业)(4)企业对该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5)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6)企业所申报资料的自我保证声明,(7) 电子信息申请(3.5寸软盘)
承诺时限: 0天
收费标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50元
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