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审批(医疗机构类型)
流程(项目)编号: J30101
主办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项目类型: 即办件
审批和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审报条件: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申请变更登记。
审批程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向省政务大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资料符合要求即可办理。
申报材料目录:《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原件;
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原件;
承诺时限: 0天
收费标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收费
数量限制: